2010-7-26 22:27:38 阅读81 评论9 262010/07 July26
亲爱的网友:您们好!
2010-7-26 22:25:44 阅读49 评论2 262010/07 July26
2010-7-26 22:29:26 阅读29 评论1 262010/07 July26
2010-10-11 21:18:36 阅读32 评论0 112010/10 Oct11
一问:为什么遮掩重大公共事件?
2006年4月25日上午,黄山市休宁县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暴力犯罪案件,一台在当地营运的“黑车”为逃避处罚,抗法拒检、强行冲卡,将正在执行公务的交管员曾祥志撞辗身亡。这样一起涉及公共利益的暴力犯罪事件,自案件发生到现在近三年时间里休宁县对此是无声无息的信息空白,黄山当地新闻媒体上不见一字半言,这样不敢公诸于众与遮掩重大公共事件信息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黑幕?
二问:为什么同案不同判?
天地之间,生命最大。对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无论是古代“杀人偿命”刑律,还是现代刑法的刑责相适应法则,均将此罪列入极刑
2010-7-26 22:31:05 阅读28 评论5 262010/07 July26
冬去春来今清明,母思爱子欲断魂。
吾儿为国献青春,正义壮举却蒙冤。
黑白颠倒丧天良,司法不公令人寒。
魑魅魍魉今犹在,阴霾遮天日难现。
为国捐躯不容侮,
阴阳难阻母子情,依法为儿来维权。
泣血呼吁讨公道,只为生命的尊严。
祈盼包公早降临,横扫阴霾见青天。